黃魚經紀公司,擔任了一名錄音師。
因為廖遠只說了一句話,想要拿走那些歌曲的翻唱版權,只有通過購買才能實現,但布萊倫沒有錢,所以他只能來打工了。
布萊倫可以自主翻唱那些歌曲,但必須簽入小黃魚,並且自主翻唱的收入也要給予公司抽成,目前來看是五五開的區別,這是一個很公平的比例,當然,最狠的一個代價,就是要求布萊倫在小黃魚擔任兩年錄音師,薪水照開,只是要留宿華夏。
布萊倫經過深思熟慮,最終還是答應了廖遠的要求,因為回到美國,他也找不到這樣好的工作。
而作為錄音師,布萊倫的工作,除了操控電子樂合成器外,還要幫助公司藝人錄製歌曲。
剛剛,在收到廖遠發來的消息後,布萊倫精神一振,也是連忙做起了準備。
因為今天,是他來到華夏後,第一次接觸與廖遠有關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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