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就不是誰想開就能開的了,必須具備公安部門核發的信息網絡安全許可證和消防許可證、文委核發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指定電信服務商核發的網絡接入許可證之後才有資格向工商部門申請專門的上網服務公司營業執照,俗稱三證一照。也就是說網吧和歌廳、洗浴中心一樣了,變成了特殊行業,俗稱特行。
在這裏要吐槽一下了,網吧這個行業從九七左右正式、有規模的出現,可是足足拖了五年時間。幾個職能部門為了各自的利益互相扯皮、推諉,誰都想收費管理,但誰都不想承擔責任,愣是沒出台過半個字的管理辦法。
結果呢,一把大火十幾條鮮活的生命沒了,上達天聽、民情激憤了,然後僅用三個月時間,熱乎乎的管理條例就出台了。
真的就是湊巧嗎?恐怕真不是。早幹嘛去了?非得等出了事,還得是大事兒才匆匆忙忙的出台一個一刀切的管理辦法。這個辦法出台時有過充分的調研和論證嗎?兼顧到了各方的利益嗎?執行起來切實有效嗎?可以達到既促進了網吧行業、又能規範化發展的目標嗎?這一切疑問沒人回答,責任也沒人負。
這種現象還不是孤立的,幾乎遍佈各個行業領域,很多管理辦法都是粗暴、蠻不講理、臨時湊合。說明什麼呢?我不能說,大家自己慢慢琢磨。